中國農藥網:2017年11月1日,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、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在第29號公告中發布國家標準《農藥劑型名稱及代碼》(GB/T 19378—2017),并已于2018年5月1日實施。下面淺析此標準以便于讀者理解。
1 標準修訂目的
劑型是指農藥經加工后,形成具有一定形態、特性(包括規格等)和使用方式的一類制劑產品的總稱。劑型確定的主要依據是產品狀態及有效成分的形態,不涉及農藥加工過程、產品組成及介質。劑型標準是制定農藥產品標準技術規范的依據,是農藥領域基礎性標準。在農藥登記、生產、銷售、貯運和使用的生命周期中起到重要作用,是農藥分類、統計和應用學科中不可缺少的元素。
在2003年版國家標準《農藥劑型名稱及代碼》(GB/T19378—2003)中制定了120種農藥劑型名稱和代碼,涵蓋當時農用和衛生用農藥產品劑型。2008年,在農業行業標準《農藥登記管理術語》(NY/T 1667—2008)(以下簡稱農行標)中增訂14種劑型。至此,我國共制定了134種農藥劑型名稱和代碼。
此次標準修訂的首要目的是隨著科學發展與技術進步,生產、市場和環保的需求,農藥更新和對農藥劑型的認識水平及加工技術的提高,農藥劑型需要適應形勢要求,淘汰落后、包裝、功能性及無商品流通產品劑型,增加環保型新劑型,對劑型進行科學合理的優化整合,使之更規范和實用。其次,我國劑型標準修訂是與國際標準同步更新的需要。聯合國糧農組織、世界衛生組織、植保協會(CropLife)隨著農藥生產需要,修訂和增減農藥劑型名稱、代碼和定義。分析歷次《FAO和WHO的農藥標準制定和使用手冊》及附錄E《CropLife農藥劑型標準》的變化,體現出3個特點:一是科學分類,精簡劑型。在1987年版有65種劑型;1995年版有72種劑型;2002年版有91種劑型;2006年版有92種劑型,而2010年版只有63種劑型,2016年有65種劑型。新版國際劑型減少了部分因外觀、形狀和介質等差異較小的劑型(如顆粒劑不再細分大粒劑、細粒劑、微粒劑和微囊粒劑,煙劑不再分煙片、煙罐、煙彈、煙燭、煙球、煙棒等,餌劑不再分餌粉、餌粒、餌塊、餌片、谷餌等)。這些變化表明農藥劑型定義更寬泛,不再由于微小物性變化而派生劑型。另外,在市場上沒有(或極少)流通產品也是劑型取消的原因。二是FAO/WHO聯動,統一規范。自2002年起FAO/WHO聯合制訂并發布《FAO和WHO的農藥標準制定和使用手冊》,增訂了氣霧劑、蚊香、電熱蚊香片、電熱蚊香液和長效防蚊帳等衛生用劑型標準規范;在CropLife劑型中也增加此類劑型和代碼。三是淘劣增良,環保領航。農藥劑型穩步發展,淘汰多為落后劑型,如漂浮粉劑等,新增多為對環境友好劑型,如長效防蚊帳等,這是農藥領域發展的方向。
再次,此標準修訂也是法規要求。根據《標準化法》、《標準化法實施條例》規定,在標準實施后,根據科學技術和經濟建設發展要適時進行修訂,其周期一般不超過5年。原標準發布已有14年,需修訂更新。綜上所述,修訂基礎標準是農藥發展的技術保障,是具有劃時代現實意義的。
2 標準修訂原則
該標準修訂方針是以安全、環保、科學、規范為宗旨,以FAO/WHO農藥劑型分類為藍本,本著按形態和性能分類、系統排序,易于區分、不混淆和適用性強的原則,淘汰落后和無商品流通劑型,取消功能性和包裝類劑型,對現有劑型進行優化、整合??茖W合理界定各類劑型及劑型間的差異,嚴謹文字說明,避免相同/相似產品作為不同劑型的誤判。
2.1 農藥劑型命名原則
在上版標準農藥劑型命名原則基礎上,對文字作適當修改。即以產品狀態為主題詞,冠以性能或用途等;劑型名稱簡捷、不重復,一般為2~5個字;中英文含義相符;兼顧習慣用法;注意與化工、醫藥、化妝品等行業相關專業用語的區別及銜接。
2.2 農藥劑型代碼規律
國際劑型代碼多采用劑型英文單詞(以2個或1個單詞首字母或后位/諧音字母,多個單詞的多為首位或具有代表性單詞中2個單詞首位字母)中2個字母順序或倒序組合體,并兼顧同類劑型代碼的一致性,避免重復和發音等因素。創制劑型英文及代碼盡量參照此模式,遵循國際名稱和代碼規律和不重疊、不混淆原則,制定我國農藥劑型英文名稱及代碼,并加注“*”號備注。
3 劑型名稱代碼的說明
3.1 原藥和母藥technical materials and technical concentrates
3.1.1 原藥technical material(TC)
原藥中英文名稱及代碼與上版相同,等同采用FAO/WHO標準和CropLife劑型及代碼,修訂了文字說明。為避免混亂,將原油、原液、原粉等統稱為原藥。結晶、結晶粉是產品形態,不是劑型。
3.1.2 母藥technical concentrate(TK)
母藥中英文名稱及代碼與上版相同,等同采用FAO/WHO標準和CropLife劑型及代碼,修訂了文字說明。母藥存在固、液2種形態,屬于不直接使用半成品,需加工配制成最終產品。按國際慣例不再細分母粉和母液,將母液、母粉、原藥溶液、苯油、預混液、濃縮液、濃劑及微生物等農藥的高孢粉、原藥等統稱母藥。
將原標準滴加液SF*合并到母藥。
3.2 固體制劑solid formulations
3.2.1 直接使用固體制劑solid formulations for direct use
(1)粉劑dustable powder(DP)
(2)顆粒劑granule(GR)
粉劑、顆粒劑中英文名稱及代碼與上版相同,等同采用FAO/WHO標準和CropLife劑型及代碼,修訂了文字說明。
原標準觸殺粉CP在CropLife標準中列出,僅用于衛生用農藥,且與粉劑特性差異不大,又無登記產品,故合并到粉劑;取消原標準漂浮粉劑GP,因無登記產品,國際上已取消,在生產和使用中易存在安全隱患。原標準大粒劑GG、細粒劑FG、微粒劑FG和微囊粒劑CG是根據粒徑范圍和材質(包囊)差異細化派生的劑型,僅有少數登記產品,國際上已不再單列,故合并到顆粒劑,不再以材質變化而派生劑型。
(3)球劑pellet(PT*)
球劑中英文名稱及代碼與上版相同,參考早期CropLife煙球的英文和代碼,為避免與醫藥用語區別,兼顧防蛀領域長期使用球形產品,故為球劑,修訂了文字說明。
原標準塊劑BF*,因形狀難確定,國際上沒有,已登記產品按鑒定結果重新確定劑型。原標準防蛀片劑MPT*、防蛀球劑MPP*分別合并到片劑和球劑。
(4)片劑tablet(TB)
片劑中英文名稱及代碼與上版相同,等同采用FAO/WHO標準和CropLife劑型及代碼。為與顆粒劑等中英文對應和簡約,取消原標準并列的英文和代碼tablet for direct application (DT),修訂了文字說明。
殺螨紙AP*無產品,予以取消。
(5)條劑plant rodlet(PR)
條劑與原標準棒劑PR形狀相近,且相對寬泛,故合并為條劑,采用棒劑英文和代碼,即等同采用CropLife劑型英文名稱及代碼,修訂了文字說明。
原標準熏蒸掛條VS*在農行標修訂為掛條SR*,已有產品使用。根據專家建議將掛條SR*修改為條劑,拓寬使用范圍,適用懸掛、纏繞等方式,符合命名原則。原標準筆劑CA*合并到條劑。筆劑與粉筆外觀相似,易使兒童誤用,根據農藥檢(藥政)[1999]75號文件,限制部分衛生用產品外觀,如殺蟑筆劑應別于普通粉筆形狀,避免引起兒童興趣,減少接觸風險。
3.2.2 可分散固體制劑solid formulations for dispersion
(1)可濕性粉劑wettable powder(WP)
(2)油分散粉劑oil dispersible powder(OP)
可濕性粉劑、油分散粉劑中英文名稱及代碼與上版相同,等同采用FAO/WHO標準和CropLife劑型及代碼,修訂了文字說明。
(3)乳粉劑emulsifiable powder(EP)
乳粉劑英文名稱及代碼等同采用FAO/WHO標準和CropLife劑型及代碼,在農行標已制定,修訂了文字說明。
(4)水分散粒劑water dispersible granule(WG)
(5)乳粒劑emulsifiable granule(EG)
水分散粒劑、乳粒劑中英文名稱及代碼與上版相同,等同采用FAO/WHO標準和CropLife劑型及代碼,修訂了文字說明。
(6)水分散片劑water dispersible tablet(WT)
水分散片劑英文名稱及代碼與上版相同,等同采用FAO/WHO標準和CropLife劑型及代碼,為與水分散粒劑對應,且與英文中water吻合,將原標準可分散片劑修改為水分散片劑,修訂了文字說明。
原標準泡騰粒劑EA*和泡騰片劑EB在國際上已取消,分別合并到水分散粒劑和水分散片劑。
3.2.3 可溶固體制劑solid formulations for dissolution
(1)可溶粉劑water soluble powder(SP)
(2)可溶粒劑water soluble granule(SG)
(3)可溶片劑water soluble tablet(ST)
可溶粉劑、可溶粒劑、可溶片劑中英文名稱及代碼與上版相同,等同采用FAO/WHO標準和CropLife劑型及代碼,修訂了文字說明。
3.3 液體制劑liquid formulations
3.3.1 溶液制劑simple solution formulations
(1)可溶液劑soluble concentrate(SL)
可溶液劑中英文名稱及代碼與上版相同,等同采用FAO/WHO標準和CropLife劑型及代碼,修訂了文字說明。該劑型未限定溶解有效成分是有機溶劑、水或其混合物(及必要助劑)。
根據FAO/WHO可溶液劑標準中的標注,以水為介質的產品可不設水分指標,故國際上只有可溶液劑,內涵了原標準水劑AS*;且從技術上也難區分這兩劑型(二者質量控制項目相同),無法規定產品中水分含量,尤其是有效成分含量高的產品難以控制水或溶劑的比例。為與國際標準接軌,把水劑合并到可溶液劑。注意活體微生物產品一般不是水劑。
(2)可溶膠劑water soluble gel(GW)
(3)油劑oil miscible liquid(OL)
(a)展膜油劑spreading oil(SO)
可溶膠劑、油劑、展膜油劑(歸油劑類)中英文名稱及代碼與上版相同,等同采用CropLife劑型及代碼,拓寬油劑使用范圍,修改為稀釋或不稀釋溶劑。
3.3.2 分散液體制劑solution formulations for dispersion
(1)乳油emulsifiable concentrate(EC)
(2)乳膠emulsifiable gel(GL)
(3)可分散液劑dispersible concentrate(DC)
乳油、乳膠、可分散液劑中英文名稱及代碼與上版相同,等同采用FAO/WHO標準或CropLife劑型及代碼,修訂了文字說明。乳油中文名稱兼顧習慣用法。
(4)膏劑paste(PA)
膏劑英文名稱及代碼與上版相同,等同采用FAO/WHO標準和CropLife劑型及代碼,因膏糊字義相似,膏相對嚴謹,故把原標準糊劑改為膏劑,修訂了文字說明。
原標準濃膠(膏)劑PC無登記產品,國際上已取消,故予以取消。
3.3.3 乳液制劑emulsion formulations
(1)水乳劑emulsion, oil in water(EW)
(2)油乳劑emulsion, water in oil(EO)
(3)微乳劑micro-emulsion(ME)
水乳劑、油乳劑、微乳劑中英文名稱及代碼與上版相同,等同采用FAO/WHO標準或CropLife劑型及代碼,修訂了文字說明。
(4)脂劑grease(GS)
脂劑英文名稱及代碼與上版相同,等同采用FAO/WHO標準和CropLife劑型及代碼,把原標準脂膏改為脂劑,符合修改原則,盡量落到“劑”,修訂了文字說明。
3.3.4 懸浮制劑suspension formulations
(1)懸浮劑suspension concentrate(SC)
(2)微囊懸浮劑capsule suspension(CS)
懸浮劑、微囊懸浮劑代碼與上版相同,英文等同采用2016年版FAO/WHO標準和CropLife劑型及代碼,取消原標準中aqueous(2010版有),修訂了文字說明。
(3)油懸浮劑oil miscible flowable concentrates(OF)
油懸浮劑中英文名稱及代碼與上版相同,等同采用CropLife劑型及代碼,修訂了文字說明。
(4)可分散油懸浮劑oil-base dispersion concentrate(oil dispersion)(OD)
可分散油懸浮劑英文名稱及代碼是等同采用FAO/WHO標準,而CropLife為oil dispersion,因代碼OD源于此,故并列為英文名稱,在農行標已制定。
3.3.5 多相制劑multi-character liquid formulations
(1)懸乳劑suspo-emulsion(SE)
懸乳劑代碼與上版相同,等同采用2016年版FAO/WHO標準和CropLife劑型及代碼,取消原標準中aqueous(2010版有)。根據JMPS 2012 Closed Meeting修訂文字說明。
(2)微囊懸浮-懸浮劑mixed formulations of CS and SC(ZC)
(3)微囊懸浮-水乳劑mixed formulations of CS and EW(ZW)
(4)微囊懸浮-懸乳劑mixed formulations of CS and SE(ZE)
微囊懸浮-懸浮劑、微囊懸浮-水乳劑、微囊懸浮-懸乳劑英文名稱及代碼等同采用FAO/WHO標準劑型及代碼,而CropLife有“a”,現采用FAO/WHO英文,在農行標已制定。
3.4 種子處理制劑seed treatment formulations
3.4.1 種子處理固體制劑seed treatment solid formulations
(1)種子處理干粉劑powder for dry seed treatment(DS)
(2)種子處理可分散粉劑water dispersible powder for slurry seed treatment(WS)
種子處理干粉劑、種子處理可分散粉劑中英文名稱及代碼與上版相同,等同采用FAO/WHO標準和CropLife劑型及代碼,修訂了文字說明。
原標準種子處理可溶粉劑SS列FAO/WHO標準中,但在2013年JMPS會議上建議取消此劑型標準指南,CropLife已取消,無登記產品,故予以取消。
3.4.2 種子處理液體制劑seed treatment liquid formulations
(1)種子處理液劑solution for seed treatment(LS)
(2)種子處理乳劑emulsion for seed treatment(ES)
種子處理液劑、種子處理乳劑中英文名稱及代碼與上版相同,等同采用FAO/WHO標準和CropLife劑型及代碼,修訂了文字說明。
(3)種子處理懸浮劑suspension concentrate for seed treatment(flowable concentrate for seed treatment) (FS)
種子處理懸浮劑中英文名稱及代碼與上版相同,等同采用FAO/WHO標準及代碼,而CropLife為flowable concentrate for seed treatment,因代碼FS源于此,故并列為英文名稱。
根據FAO/WHO標準,種子處理懸浮劑未限定是否含有成膜劑和采用包衣或拌種使用方法,產品技術指標主要有附著性和粒徑分布等,此劑型可涵蓋原標準懸浮種衣劑FSC*(含成膜劑及種子包衣,技術指標有成膜時間、包衣脫落率和均勻度等項指標)。為與國際接軌,將懸浮種衣劑合并到種子處理懸浮劑。原標準種子處理微囊懸浮劑CF合并到種子處理懸浮劑,國際上已取消。因無登記產品,取消農行標制定的種子處理微囊懸浮-懸浮劑ZCS*。
3.5 其他制劑other formulations
此次修訂對劑型類別調整主要涉及揮散制劑和帶有應用器具的制劑。
3.5.1 帶有應用器具的制劑formulations prepared as devices
(1)氣霧劑aerosol dispenser(AE)、
氣霧劑代碼與上版相同,等同采用FAO/WHO和CropLife代碼。國際英文增加dispenser,故作相應修訂,修訂了文字說明。原標準根據介質分油基氣霧劑OBA、水基氣霧劑WBA、醇基氣霧劑ABA*,現合并為氣霧劑。
(2)電熱蚊香片vaporizing mat(MV)
(3)電熱蚊香液liquid vaporizer(LV)
電熱蚊香片、電熱蚊香液中英文名稱及代碼與上版相同,等同采用FAO/WHO標準,修訂了說明文字。因無登記或市場無流通產品,取消原標準電熱蚊香漿VA*、固液蚊香SV*、驅蟲帶RT*和農行標的電熱蚊香塊VB*。
(4)防蚊片proof mat(PM*)
原標準驅蟲片RM*在農行標修訂為驅蚊片RMM*,此次修改為防蚊片,把repellent改為proof,從中英文名字中與涂抹類產品區分。因需要配套器具使用,特歸此類。農行標驅蚊粒RMG*與其有形狀和材質差異,但作用方式相同,故合并為驅蚊片。
3.5.2 揮散制劑volatile formulations
(1)氣體制劑gas(GA)
氣體制劑中英文名稱及代碼與上版相同,等同采用CropLife劑型及代碼,修訂了文字說明。
(a)發氣劑gas generating product(GE)
發氣劑是氣體制劑特殊形式,英文及代碼與上版相同,等同采用CropLife劑型及代碼,修訂了文字說明。為規范農藥類別由原特殊用途調整到此類。
(2)揮散芯dispensor(DR*)
揮散芯中、英文是參考國際生物化學農藥常用詞、按劑型代碼規律,結合國情制定。其設定主要用于昆蟲嗅覺性化學信息物質產品(一般持效期在1個月以上),也可用于環境衛生控制有害生物產品。且不受引誘或揮散功能限制、相對寬泛,可涵蓋和替代原標準誘芯AW*,避免因濃度變化而引起功能差異等矛盾,目前登記的不多。揮散芯將產品使用方式形象化表示,“芯”表示中心,可向周圍揮散有效成分,達到控制有害生物,芯沒有限定載體材質和形狀,可為管、塊、粒等,顯得更貼切和適用,符合命名和修訂原則。
取消因外觀形狀差異為昆蟲信息素設定原標準緩釋塊BRB*、緩釋管BRT*,合并為揮散芯。該劑型制定為生物化學農藥發展奠定技術規范。因無登記產品,取消原標準驅蟲環RL*。由于原標準緩釋粒BRG*說明較寬泛,易造成誤解(已登記產品需鑒定確定劑型)。緩釋是功能詞,缺乏科學控制指標和檢測方法。某些劑型本身具有緩釋功能,如微囊懸浮劑、顆粒劑等。顆粒劑生產工藝和使用方法決定了在少水情況下,釋放速度較緩慢,即有一定緩釋性。緩釋技術是雙刃劍,對作物能提供較長保護時間,同時對當/后茬作物、土壤和地下水有可能存在長期潛在風險,長期低劑量釋放藥劑易誘導產生抗性。
3.5.3 煙類制劑smoke formulations
(1)煙劑smoke generator(FU)
煙劑英文及代碼與上版相同,等同采用CropLife劑型及代碼,修訂了文字說明。為規范農藥類別將原標準煙類制劑由固體制劑調整到此類。
原標準煙罐FD、煙彈FP、煙球FW、煙燭FK均無登記產品,國際上已取消,故為取消劑型;原標準煙片FT和煙棒FK(國際上已取消)合并到煙劑。原標準煙霧劑FO*有點燃和加水發熱2種方式,其作用相同,合并到煙劑。
(2)蚊香mosquito coil(MC)
蚊香中英文名稱及代碼與上版相同,等同采用FAO/WHO標準和CropLife劑型及代碼,修訂了文字說明。對介質不同如紙蚊香,因形狀及使用方法相同,性能差異不大,統稱蚊香。
農行標蠅香FC*存在安全隱患,根據第八屆第七次和第八次全國農藥登記評審會紀要,不再批準新增登記,已無登記產品,故取消蠅香。原標準蟑香CC*為室內用產品,長時間高含量燃燒,除關注煙塵和室內空氣清潔,與蠅香同樣存在影響居民健康和環境安全的風險,及作用機理、防效和易誘發抗性等問題,且產品少,市場流通有限,故取消蟑香。
3.5.4 誘餌制劑bait formulations
為規范分類將誘餌制劑由固體制劑調整到此類。
(1)餌劑bait(ready for use)(RB)
餌劑中英文名稱及代碼與上版相同,等同采用CropLife劑型及代碼,修訂了文字說明。根據修改原則,把原標準餌粉BP*、餌粒GB、餌塊BB,餌片PB、膠餌BG*、餌膏PS*合并為餌劑,取消原標準無產品餌棒SB*。
(2)濃餌劑bait concentrate(CB)
濃餌劑中英文名稱及代碼與上版相同,等同采用CropLife劑型及代碼,修訂了文字說明。
3.5.5 空間驅避制劑spatial repellent formulations
此類產品使用是不直接接觸皮膚,WHO稱空間驅避(spatial repellent),相對比較安全、環保,需要關注和建立配套測定方法和評價標準。
(1)防蚊網insect-proof net(PN*)
(2)防蟲罩insect-proof cover(PC*)
防蟲網、防蟲罩是新增劑型,中英文名稱及代碼是根據劑型命名原則,與專家和企業商議而定。境外市場已普及,我國已有登記產品。
(3)長效防蚊帳long-lasting insecticidal net(LN)
長效防蚊帳代碼等同采用FAO/WHO和CropLife代碼及CropLife英文(比FAO/WHO簡約or netting),將原標準驅蚊帳LTN和農行標長效蚊帳LN合并為長效防蚊帳,修訂了文字說明。取消原標準無登記產品蚊帳處理劑TN*。
3.5.6 涂抹制劑paint formulations
涂抹制劑主要指對害蟲有驅避作用的個人護理產品。上版標準已創制了這類劑型及代碼,使驅避產品生產初具規模,得到百姓認可,在市場也受歡迎。因此類產品與人體接觸,需經風險評估確保使用安全,并關注涂抹皮膚的特性,如感官、理化和衛生等指標,控制重金屬及菌落總數等,還須注意皮膚舒適度和致敏性,建議采用安全護膚助劑。
(1)驅蚊乳repellent milk(RK*)
驅蚊乳中英文名稱與上版相同,中英文及代碼參考其他國家和化妝品名詞術語標準等資料,結合國情制定,修訂了文字說明。
原標準驅蚊霜RC*與驅蚊乳主要有黏度差異,夏季人們習慣使用黏稠度偏低的乳劑,已登記產品合并到驅蚊乳;原標準驅蟲膏RA*在農行標修改為驅蚊膏RMP*,已登記產品合并為驅蚊乳,理由同上。
(2)驅蚊液repellent liquid(RQ*)
驅蚊液中英名稱及代碼與上版相同,參考其他國家、結合國情制定。
原標準驅蚊露RO*與驅蚊液主要有黏度差異,已登記產品合并到驅蚊液。驅蚊液可包括水water/露lotion(或油oil),為安全和舒適,一般不含或含少量乙醇。
(a)驅蚊花露水repellent floral water(RW*)
驅蚊花露水中英名稱及代碼與上版相同,參考其他國家、結合國情制定。該劑型是驅蚊液的特殊劑型,主要有含花露水的差異??紤]使用者多為老幼婦,建議在具有防效基礎上,根據健康風險評估結果,采用最低有效劑量。
(3)驅蚊巾repellent wipe(RP*)
將原標準驅蟲紙RP*修訂為驅蚊巾,目前尚無產品,但境外已有產品上市。取消無登記產品原標準涂膜劑LA、窗紗涂劑PW*,已有登記產品原標準涂抹劑PN*可根據鑒定結果確定劑型,這類產品主要用于涂抹物體表面,存在黏稠度差異。
3.5.7 使用方式劑型
使用方式劑型需在配套設備上使用,并有特定施藥劑量和使用霧滴大小、粒譜范圍等要求。原標準超低容量液劑UL、熱霧劑HN、超低容量懸浮劑SU、冷霧劑KN、靜電噴霧液劑ED(國際上已取消)均為使用方式劑型,其中后3個無登記產品予以取消。
取消原標準噴射劑SF*(多為衛生用),按藥液鑒定結果確定劑型,避免因有無噴頭和低含量不需要稀釋成為劑型焦點,且其技術指標也難設定。同理取消原標準防蛀液劑MPL*,根據鑒定結果確定劑型。
(1)超低容量液劑ultra low volume liquid(UL)
超低容量液劑中英文名稱及代碼與上版相同,等同采用FAO/WHO標準和CropLife劑型及代碼,修訂了文字說明。
該劑型是一種使用方式,雖較早列在FAO/WHO標準中,但除含量、雜質及穩定性外,只有酸堿度和黏度指標。近年發展很快,已有水乳劑、油懸浮劑、微乳劑等劑型在超低容量或熱霧機上噴霧使用,主要用于公共衛生及林防、蝗防,在農田使用較少。
小型無人機在農田飛防用藥劑在國際上尚無劑型標準,需建立配套標準規范。首先要選擇適合藥劑和配套助劑,其技術指標需延伸,根據產品形態及配套設備制定相關技術指標,如黏度、揮發性(霧滴失重率)、霧滴粒徑、閃點等,以避免漂移產生藥害,聚焦霧滴控制與精準施藥,提高農藥使用率。注意技術指標設定的科學和合理性,避免相同產品存在不同劑型的技術漏洞。
(2)熱霧劑hot fogging concentrate(HN)
熱霧劑中英文名稱及代碼與上版相同,等同采用CropLife劑型及代碼,修訂了文字說明。原標準熱霧劑是液體制劑,根據CropLife定義,將其擴展為直接或稀釋后在熱霧設備上使用制劑,包括液體和固體制劑。
4 有關說明
4.1 取消包裝劑型
國際已無固固桶混劑KP,由于桶混類制劑屬于包裝形式劑型,每桶藥劑都有自身劑型,又無登記產品,為避免混淆,取消桶混劑TM*、固固桶混劑KP、液固桶混劑KK和液液桶混劑KL劑型。
4.2 取消無商品流通劑型和功能性劑型
取消原標準無產品藥袋BA*、藥膜MF*。
原標準驅避劑RE*、熏蒸劑VP、防蛀劑MP*、緩釋劑BR是功能表述詞,產品技術指標、外觀等均難設定,為避免混淆,取消無登記產品驅避劑,后3個有登記產品的需根據鑒定結果確定劑型。
4.3 水溶性包裝產品
國際對采用密封水溶性包裝產品,可在劑型代碼后加后綴(-SB)做補充表示,并已列在2016版FAO/WHO標準上,我國這類產品還未普及,但將是減少農藥包裝廢棄物的措施之一。另外如需劑型特性延伸,同理可采用劑型擴展模式(如聚合-懸浮劑SC-PE),以鼓勵新工藝或新技術產品的開發和推進。
4.4 其他
天敵是大型活體生物,沒有生產加工過程,現根據產品包裝物或承載物暫定劑型,如卡片、殺蟲卡、殺蟲卵袋等,不符合劑型命名原則。根據2017版《農藥登記資料要求》,天敵已免于登記,故不再設劑型。
5 標準效益分析
遵循安全、環保、科學、規范原則,參考2010年和2016年版《FAO和WHO的農藥標準制定和使用手冊》及2008年CropLife農藥劑型和代碼,通過淘汰落后及無商品流通劑型,取消功能性、包裝類等劑型,增加空間驅避和揮散制劑類別,共制定61種農藥劑型的名稱及代碼,其中85%等同采用國際劑型名稱及代碼,標志著我國與國際農藥劑型標準的銜接;還有15%的創制劑型,體現了我國農藥劑型水平和中國特色。這樣既與國際接軌,又能接地氣。此標準涉及面廣,具有一定科學性、適用性和前瞻性,為農藥安全和可持續發展提供技術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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